稽核計劃資訊
由三藩市選民正式通過的三藩市憲章第C3.699-11(4) 節授權道德委員會對市政候選人及委員會進行競選活動稽核。 委員會稽核可判斷候選人委員會遵守適用州政府及地方政府法律的程度,並可為候選人委員會及民眾製作書面稽核報告,詳述任何實際的稽核發現。
依據競選活動籌資改革法,所有收受公共資金的候選人委員會都必須接受道德委員會的強制稽核;前開法令為三藩市選民核准有限公共資金計劃的一部分。 除了這些強制稽核之外,委員會得視執行董事的決定,對任何委員會展開額外的針對性或隨機性特定稽核動作,而不考慮委員會是否收受任何公眾經費。
稽核報告
完成所有稽核工作後,委員會工作人員即會核發書面稽核報告給受稽核單位,並公佈供民眾檢視。 這些報告涵蓋受稽核單位在稽核期間的活動概覽,並註明其未能遵守適用州政府及地方政府競選活動籌資法律的任何情事。 委員會核發的所有稽核報告會轉呈給委員會執法處,或其他適當機構,以供其檢閱並判斷是否需要就未守法情事採取進一步行動。